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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 各县(市)国土资源局: 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《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新国土资发[2008]321号)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07年度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的自查、整改等工作,并于 联系人:塔娜 联系电话:2261811 电子邮箱:bzgtjtn@163.com
巴州国土资源局 主题词: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 批后核查 通知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:2008-8-15 11:28:08 浏览次数: 上一篇 : 下一篇 :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特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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